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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9-9-28 15:13:06     浏览数(0

 

2007年4月,群众举报称10日下午有人在静安寺地铁口交易假药“易瑞沙”。分局稽查部门高度重视,10日下午,稽查科出动4人将正在向他人出售假药“易瑞沙”的陈某当场抓获。现场发现“易瑞沙”5盒 ,收款收据显示价值人民币12000元。 通过调查,陈某承认出售假药“易瑞沙”的行为违法,分局立案并进行处罚,坚决取缔了这种非法行为。

 经查,目前我国境内获得合法注册的药品易瑞沙是在英国生产的,注册文号为“H20040767”。印度或其它国家生产的易瑞沙至今尚未取得我国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该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按照假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