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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的危害 
2009-9-28 14:45:36     浏览数(0

假药的流通和使用给病人,销售的医院药店和处方或推荐者都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对于病人:给患者带来无法预料的身体和金钱的损失

·   假药未经临床验证和质量检验,临床效能无法证实,患者使用可能遭受无法预料的毒副反应。
·   假药都经过非法渠道流通,运输和储藏条件均无保障。
·   假药多通过地下或网络交易,存在显著的诈骗风险,一旦发生问题无法追查。
 

“印度版易瑞沙”明确是假药

来源:2007年04月26日搜狐健康   
支修益教授:最近媒体报道了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人在网上卖印度版易瑞沙药品警示,我们在临床的工作中,早早就发现有印度版的易瑞沙,有些病人因为价格因素,自己瞒着我们医生,敢用从黑道来的,所谓我们找到更便宜的易瑞沙,后来一打听,还有印度版的易瑞沙,我们知道易瑞沙原创公司就是阿斯利康公司,不能说有印度版,中国版的,这种是很不负责的,这种要坚决取缔。
因为有病人吃印度版易瑞沙,因为钱的因素换成印度版的,最后病情恶化了。
韩宝惠:这个药毫无疑问是假药,因为正规的药品是需要经过国家药监局注册的,它既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任何临床研究,而且我们从网上可以看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4月10号有一个关于互联网上印度版易瑞沙等药品信息的警示。这个警示就是已经明确指出了所谓印度版的易瑞沙是一个假药,因为我们国内从来没有得到书面的申请,也没有任何的有关这些方面的资讯,都是在社会上流通的,所以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无法确保。这个警示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360度》也进行了报道。

 

对于销售者:违反国家法律,给销售者带来严重后果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以“危害人体健康”为定罪标准。
·药品管理法第9章第47条:参与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病房里叫卖“印度抗癌药”

来源:2009-8-3【南京日报报道】(本报通讯员 徐永 本报记者 周爱明 本报实习生 黄鑫) 调查显示,赵某是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医药代表业务员。虽然他只负责联系药店,但他却经常往我市各大医院的病房里跑。利用常接触患者机会,赵某悄悄向患者家属兜售一种叫印度产抗癌药“易瑞沙”的进口药品,并称这种药品非常便宜,每瓶只要1500—2000元。进一步调查后,记者从玄武药监分局获悉,该医药代表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被药监部门罚没10万余元。

 

对于处方或推荐者:扰乱医疗秩序,违背医学道德。并涉及违反我国的专利法。

河北省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件

来源:河北日报3月10日讯(记者李巍),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公布了2008年度我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件,这是我省第四次对消费维权领域的大事件进行盘点。
2006年7月起至2008年3月初,林春良等人先后承包了省国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医院、驻石某部队门诊部的“肿瘤科”,聘请“坐堂医生”接受患者的电话及网络咨询。利用非法开办的网站(www.gf.120.cn),以“中国国防肿瘤医院”名称,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通过邮寄包裹、特快专递等形式,向患者销售假冒国外知名企业生产的“格列卫”、“易瑞沙”等药品,涉案金额高达89万余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
人及其上线成功抓获,捣毁假药窝点,关闭非法网站。